人事处
48-365365 时间:2016-07-18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
(一)负责省社机关及省社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等有关工作;
(二)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省社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和考核工作;
(三)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;
(四)负责协调、指导省社直属企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;
(五)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权限,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;
(六)做好省绩效办对省社的绩效考核、为民办实事绩效考核、依法行政考核工作,省社对机关各处室(中心)的效能考核、对省社直属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;
(七)做好省社机关和省社直属单位干部培训工作,指导本系统事业单位工作和职业教育培训工作;
(八)做好省社派驻公司的董事、监事派驻和履职考核工作;
(九)按相关规定,负责省社及省社直属单位干部出国出境的审批、备案工作;
(十)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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